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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剛錄取的新生,請問我什麼時候要開始辦理簽證呢?

據美國國土安全部規定,當你取得學校所核發的I-20 Form以後,就可以開始處理申辦簽證的事宜。但有一點必須先注意的是,請先查看I-20第一頁中提到的Program Start Date是什麼時候,將此日期往前推120天,是你可以前往美國在台協會申辦簽證的時間,請勿過早申辦,雖然過去偶有特例成功提早申辦的案例,但多數時候AIT是不會受理的。

我取得簽證以後,是否立刻就可以入境美國?

同樣依據美國國土安全部規定,新生若持F-1簽證與I-20入境美國,也必須在I-20第一頁中提到之Program Start Date往前推的30天內方可入境。因此,在行程安排上,請一定要留意班機抵達的日期是否符合法規。更重要的是,千萬不可在Program Start Date以後才入境美國,除非有事前取得學校許可,並且出示學校所提供的資料給入境面試官查看,否則將可能無法入境。

我是否可以用ESTA先入境,快開學時再做身份轉換?

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 (簡稱ESTA),美國於2012年10月2日宣布台灣加入免簽證計劃(Visa Waiver Program,以下簡稱VWP)。根據VWP,符合資格之台灣護照持有人若滿足特定條件,即可赴美從事觀光或商務達90天,無需簽證。惟停留天數不得延長,VWP旅客在美期間亦不得改變其身份,例如變更為學生簽證身份。若符合VWP資格之旅客希望申請美簽,亦可選擇申辦。旅客欲以VWP入境美國,須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lectronic System for Travel Authorization)取得授權許可(若搭飛機或船),並於旅行前滿足所有相關資格條件,持有回程或前往另一目的地的機票或船票。持有前往另一目的地機票或船票的旅客,如終站為墨西哥、加拿大、百慕達或加勒比群島,則必須為這些區域的合法居民。(本段內容引用自美國在台協會官網)

由上述可知,ESTA並不是任何形式或類別的美國簽證,只是美國政府核發的旅行授權許可,學生不可以持ESTA入境以後,直接在境內申請轉換成F-1學生簽證身份;若真的持ESTA提早入境,必須提供回程機票,而機票的目的地必須是墨西哥、加拿大、百慕達或加勒比群島以外之國家地區(除非你是這些地區的永居民)。艾克顧問不建議學生以持ESTA的方式提早入境,除了上述原因外,入境查驗官若認為你有濫用免簽的嫌疑,是有權利拒絕你入境的。若學生的父母或其他親友會陪同學生一起前往美國,協助安頓生活起居,或探訪學生,但他們不具有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且本身曾持有的美簽也都已經失效,就可以申請ESTA,入境美國進行短暫停留。

艾克觀點

我們偶爾會聽到有學生與我們分享其友人以不合法令的方式,或是因為入境官沒有仔細檢驗抑或特別通融,而成功出入境美國,但我們仍會提醒學生請勿效仿。學生必須了解,美國佔地相當廣大,邊境與查驗官的資歷與訓練素質不一,任一次不合法的僥倖成功,都無法保證下一次或每一次都能夠成功。與其聽信他人怎麼說,不如親身了解法令的正確規定,並且確實遵守。作為留學生,除了全心專注在自己的課業上,維持自己合法的簽證身份,也是不容漠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