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原因 | 役男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者,其申請出境就學。 |
適用條款 | 第4條 第1項 第5款 |
申請方式 | 由役男檢附國外學校入學許可相關證明,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提出申請。 |
核准程序 | 由移民署依所附國外學校入學許可相關證明,逕行審核 ,符合規定者 ,護照蓋出境核准章。 |
核准期限 | 其出境就學須符合就讀學歷及年齡限制:大學以下學歷24歲前、碩士班27歲前或博士班30歲前。均計算至當年12月31日止。 註:入學許可應註明學校「開學日期」。 |
檢附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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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赴香港或澳門就學役男,準用之。 |
申請原因 | 在學役男申請短期出國(觀光出境)。 |
適用條款 | 第4條 第1項 第7款 |
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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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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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期限 | 最長不得逾4個月。 註:由移民署網站申辦經電腦查核許可,列印之「在學緩徵役男出國核准」文件,期限內可多次使用出境。 |
檢附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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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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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原因 | 役齡前出境或依第4條第1項第5款經核准出境,於19歲徵兵及齡之年1月1日以後在國外就學之役男,申請再出境。 |
適用條款 | 第5條 第1項 |
申請方式 | 由役男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於返國後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再出境 。(屆役齡後曾以經核准在國外就學役男身分入出境,且仍在同一所學校就讀及無逾核准在國內停留期限情形者 ,可上移民署網站申請。) |
核准程序 | 由移民署依役男檢附經驗證修習具高中以上大學以下、碩士或博士學位課程之在學證明,逕行審核,符合規定者,護照蓋出境核准章。(網路申請出國核准者,申請人可自行列印核准文件,憑以出國。) |
核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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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附證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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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考 | 役齡前出境或依第4條第1項第5款經核准出境 ,於19歲徵兵及齡之年1月1日以後在香港或澳門就學之役男 ,準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