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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移民簽證 (Nonimmigrant Visa):學生簽證

要以非移民身份赴美就讀的學生,第一步必須先取得SEVP認可學校的入學許可,並且申請所屬類別的學生簽證。一般而言,學生簽證分成下列三種:

  1. F-1簽證:這是最常見的學生簽證種類。若您計劃到美國修讀每週超過18小時以上的學術類課程,您便需要申請F-1學生簽證。
  2. M-1簽證:若您計劃在美國學習機構參加非學術性或是職業性的學習或訓練,您便需要M-1簽證。
  3. J-1簽證:交換學生、交流訪客或學者教授。

若赴美的目的主要是觀光,同時有興趣就讀每週修課時數不超過18小時的短期課程,原本需要申請B-1觀光簽證,但美國針對台灣民眾現已開放免簽,只要持有新版晶片護照,上網取得ESTA授權許可,繳交相關費用,就可赴美停留不超過90天。


但若要就讀的課程每週修課時數超過18小時,就必需申請學生簽證。一般為了取得學分而要赴美參加研討會、會議、或學習課程,也需要取得學生簽證。若無法確定自己是否需要申請學生簽證與類別為何,請直接詢問授課學校進行確認。



如何申請美國學生簽證:

何時可辦理簽證?

  • F or M可在開學前120天開始申請,J則沒有限制。

何時可入境美國?

  • 持F或M簽證者都只能在開學前30天,J則依照機構指示。



申請方法

第1步


第2步

  • 支付簽證費用然後預約面試時間。
    • 簽證費用目前為美金160元,此費用不可退還。申請者必須以台幣支付,因此費用會因匯率浮動而有不同,最新費率可到官網查詢
    • 請到官方網站註冊個人信息,並且依據所選擇繳費方式完成付款 (郵局劃撥現金、電子轉帳付款EFT或ATM轉帳)。
    • 經確認已繳付簽證處理費生效後,可登入回官網,輸入有效收據號碼,預約面談時間,將面談預約單列印出來。
      • 費用生效時間:
        • 若在工作日下午五點前完成繳費,在下一個工作天下午1點後生效。
        • 若在工作日下午五點後完成繳費,在下一個工作日+1 (付款2天後)的下午1點以後生效。
      • 如透過郵局現金付款完成後,請將收據和CGI參考編號保存在一起。收據遺失後無法補發。安排預約需要CGI參考編號(136XXXXXXXXXXX),可從收據上或登入回註冊系統中找到。
      • 如使用電子轉帳付款,付款後將收到電子郵件通知函,可返回您的帳戶並使用虛擬帳號安排預約。
      • 如透過ATM付款,客戶付款人參考號是獨特的,請勿遺失或對此編號做任何修改。

第3步

  • 繳交SEVIS I-901 Fee:申請F / M / J 簽證類別者,必需繳交SEVIS I-901費用–目前是美金200元 (美金180 for J-1),請到此網站完成付費:https://www.fmjfee.com/i901fee/index.jsp,填入個人資料及I-20/DS-2019上的相關資訊,使用信用卡完成線上付費後,印出付費收據,面談當日須提供。

第4步

  • 進行面談,請親自前往美國在台協會進行面談。
  • AIT地址:台北市信義路三段134巷7號
  • 在面談當日要攜帶的文件如下,請於之前先行準備齊全:
必備文件 輔助文件:面試過程中若需要才須出示
  1. 有效護照 (持照人需在護照上簽名)。
  2. DS-160確認單。
  3. 一張5公分x 5公分大頭照片,與上傳至DS-160申請表的照片相同。
  4. 面談預約確認單。
  5. SEVIS I-901 Fee繳費收據。
  6. 簽證申請費繳交收據。
  7. 學校核發的入學許可文件:I-20 (for F / M) or DS-2019 (for J)。
  8. 所有的舊護照–若舊護照遺失或被竊,請提出一份歷年入出國日期證明。申請說明請參考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若曾申報遺失,也請提出報案警察證明。
  9. 若曾依法更改姓名,請準備一份台灣全戶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內容)。若不是台灣居民,請帶外僑居留證或台灣簽證資料。
  10. 若您曾因違法或犯罪行爲被拘捕或被判罪,請帶警察記錄或法院判決書(英文版)。無論在哪裏被拘捕或被判罪,也請額外提供台灣的警察刑事記錄證明。
  11. 若曾放棄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綠卡),請提供放棄證明。
  12. 申請生物、化學、核子、科技等相關領域者,建議攜帶履歷表、研究計畫與Publication List (如果有)。
  1. 學校錄取信
  2. 證明您與台灣有強烈的財務、社會及家庭約束力,可迫使您於美國學業結束後返國的相關證明文件。
  3. 財力證明及其他相關文件,證明您有足夠的可用資金以支付學程第一年所有開支,並且有足夠的資金支付您於美國停留期間的所有費用。M-1 申請人必須證明有能力支付整個學程的所有學費及生活費。
      若由他人資助,請攜帶您與資助人的關係證明文件(例如出生證明)、資助人最近期的報稅單正本以及資助人的銀行存摺及/或定期存款證明。
  4. 學術文件證明:有用文件包括學校成績單(最好是正本)、公開考試證書(E.g. A-Level, IB)、標準測試成績(SAT、TOEFL 等)以及文憑。

輔助文件只是面試官員於面談時考慮的眾多因素之一。官員將會個別地審視每一個申請,並於判斷時考慮其專業、社會、文化及其他因素。可能會考慮您的具體目的、家庭狀況及您於居住國家的長期計劃及未來展望。每一個案均會個別審理,並且根據法律給予多方考量。


注意:請勿提供假文件。詐欺或做不實陳述可導致永遠不合簽證資格。若擔憂保密問題,可以將文件密封在信封裏再交給美國在台協會。美國在台協會不會向任何人提供申請者個人資料並尊重資料的保密性。


資料來源:美國在台協會(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AIT)